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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议浓雾泪水滥用职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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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sunday2001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6-12-29
引用第18楼晒月光2006-12-29 11:14发表的:
热门话题当然欢迎讨论啦.但是何为“热门”,何为“讨论”。一个帖子只有楼主一个人不停地顶。算是热门算是讨论吗?
我们鼓励讨论一些和我们大学生相关的话题


说我一个人顶也不太对吧,里面至少还有几位在里面发了帖。只是我本只是近期对这个话题感兴趣,只是将感兴趣的话题归纳起来,方便自己也方便其他人查看,有愿意参加讨论者更是欢迎。
这个版块本身就是灌水版,你们自己定的就是灌水无罪,并非热点讨论。何罪之有,请问罪在何方?!
热点相关讨论在本论坛似乎也有相应的版块。这个灌水无罪版似乎是否按几位版主意见改为热点讨论版算了。
离线yuze1981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6-12-29
呵呵,多体谅下斑竹吧,大家都不容易,尤其是我们论坛已经经历了不少风雨.
论坛开张快两年了.服务器被抱进公安局也两次了,被警告更不知道有多少次了.
不过我们论坛奇怪,是整个大环境有些奇怪,我们也没有办法.

今天还看到新闻,说一个电台DJ经营黄se网站被判刑了.人家网站服务器还在美国呢,但是人在中国你有什么办法啊.所以请大家体谅下,宁可删错几个帖也不要去招警
离线sunday2001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6-12-29
引用第14楼浓雾泪水2006-12-28 21:00发表的:
我上来了
我是因为校园网垃圾,经常断线,才这么久不上论坛,我没必要为了这件事害羞或者不好意思。
我承认我可能是一时疏忽,因为我是收到举报之后就去看你的帖子,当我看到一些敏感的字眼时我就删除了,或许我的调查不够仔细和清楚,在这里我向你道歉,但请你不要一再因为这件事不断地说,而且不断地用些奇怪的字眼形容我。
如果你想赔偿,我把积分全转给你好了,你既然那么喜欢。
我不喜欢好象你那样很激动地说话,因为越激动,才显得越蛮横。提醒一下你,说话不必要那样的,只要你是对的,我会真诚向你道歉。


本来这就是灌水无罪版块,大家都来灌水,放松,各人都有自己的见解和喜好。我所发那几帖所谓“问罪帖”本来也只是来说笑而已,怎么就变得激动,变得蛮横了。谁蛮横,谁激动了?  

为什么说我要你赔偿积分呢?我什么时候要你赔偿积分呀!我要真正为了积分,我就不会在一个帖子里发帖了,那分数少得多,我也可在其他版块发主题帖,分数远远要高得多,而且似乎常有奖励。我又何必做这些吃力不讨好的事呢?

我不要你的积分,我要288层楼,你赔得了吗?

另外谢谢hihahiho的支持!  
离线V字头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6-12-29
sunday2001就別再堅持啦..苦暸伱咧..
別在無止休地爭論咧..
LMA...
All about friends...
Hope that I will meet my Tagaya to Senku...


Overseas IBM Laptops Forum
离线sunday2001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6-12-29
引用第23楼virgin2006-12-29 20:00发表的:
sunday2001就別再堅持啦..苦暸伱咧..
別在無止休地爭論咧..


可是某些人没有真正地承认错误,还在进行人身攻击啊!
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6-12-29
sunday2001

呵呵 这位兄台 大家上上网 权当娱乐 何必较真呢
若是要发表天下大事之类 可以去天涯 新浪 SOHO 等大论坛
那里也有很多高人 估计兄台也能得到想要的答案 找到知音
如果我没猜错 这个论坛其实只有一个人在管理 其他的斑竹也是帮帮小忙
也因为有部分会员是自己学校的人 有时间 大家都上来灌灌水 聊聊天而已
相信论坛管理员自己不会认为这个论坛还具备其他崇高的意义
至于灌水无罪 拿几万字来灌水 呵呵 兄台真会开玩笑
其他的不多说了
离线浓雾泪水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6-12-29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离线wuzuzu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6-12-29
嗯嗯...大家以和为贵...
...不要伤了和气...
  


      冬天来了!来了!真的来了!
离线real_wenxue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6-12-29
我也觉得删了有点可惜
本来打算有时间上去看一看的
因为家里打算搬
帮父母留意一下
但如果被公安局警告的话那也没办法
猪是的念来过倒
离线sunday2001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6-12-29
引用第26楼浓雾泪水2006-12-29 21:08发表的:
呵呵,看这张帖子就知道你激不激动了。
.......

不知道谁先激动,我说了,一开始发此帖就只是说笑而已,可有些人......。

引用第26楼浓雾泪水2006-12-29 21:08发表的:

吃力不讨好就干脆不要做了吧。

.......

好象老兄看不懂原话似的。

引用第26楼浓雾泪水2006-12-29 21:08发表的:
灌水是无罪,但要大家一起灌,一起讨论。我们希望的灌水是给大家一个娱乐放松的地方,是大家都有兴趣去探讨的话题,而不是自己一个人堆起来的288楼。
你要我赔,我有什么可以赔,就那点积分而已,我当然是这样认为拉,是你自己说不清楚而已。
要288楼?要不你发张帖子,号召大家一人回你3个感叹号吧,肯定不止288。
.......

有点强词夺理了。我说过,我搭的楼是我近期感兴趣的话题,只是一个汇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