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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开始启用财产税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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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yuze1981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09-14
鉴于部分老会员大把的钱财,但又很久没有来论坛,如果直接清除他的钱的话,有欠公平,但不清除的话,不利于论坛奖励制度的实行。
因此我写了这样一个功能,对于当月没有发帖的会员开征财产税,学分,威望,贡献值,交易币,银行存款,全部扣税10%。
如果当月有发帖的话,就可以免税。

2012年4月17日,调整财产税制度,不扣交易币。已保护充值用户。
离线bookershi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09-14
第一个支持,(*^__^*) 嘻嘻……
离线bookershi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8-09-14
回复帖子算发帖的么?好像10%太多了一点啊!!!

楼主留言:

回复也算,目的就是耗光他们的钱,看看UID,在1000以下的那些,N年没有登陆,钱多到夸张,我真想宰了他们。哈哈。

离线柳-柳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8-09-14
啊哈,征收的好,最好把这征收回来的奖励给发帖前三的

楼主留言:

会有奖励制度的。

离线晒月光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8-09-14
学分。。。。。
我要做元老!
离线柳-柳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8-09-14
像维c银翘片那些那么多银行存款的,真是钱多的要命,利息都比我们总和多哦
离线上医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8-09-14
顶啊!!!怎么还有利息的啊?
离线赤焰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8-09-14
想潜水也不行了
从现在开始要努力读书,更愿从现在开始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用一生去守望你!!
新蛋大使推荐:chiyan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8-09-14
税务……
有创意的点子!
“良医导之以药石,救之以针剂,体形有可愈之疾,天地有可消之灾。”
行儒,修道,德释,谋兵,法阴阳,顺天地。论从天文地理人事,娱以琴棋诗画景致。
离线htcm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8-09-15
我觉得还不够
对于不同等级的朋友所收缴的财产税应该不一样
例如
作为版主的必须要每月发够30帖
作为普通会员大一必须每月发10贴,大二15帖。。。。。。。。。。
若连续3月或一年内有3此没有达到30帖
则撤销其版主职务
就是分等级来计算
这样更能规范各位版主的责任
只有这样才能保留负责任的版主
才能更好的带领论坛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