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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了中医,一辈子如何努力将永不得翻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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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lin535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8-10-12
不放弃,治病救人不需要你的认可。
离线柳-柳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8-10-12
楼主说的话也不没道理,这也反应现在的体制对中医极大的不公平,这点,很感谢你的告诫。

但,医学生为生命之所系,即使你守大门,你也一样能践行治病救人之事,但我所看到的是你的抱怨,你对那职位的在乎,当然,要治病救人首先得自己存活。作为一个中医学校本科毕业的学生,我想,到基层中医院工作是没什么问题的。我想你的不是中医院吧,如果你真是医学生的话。

再,我不知道你居心何在。但,首先你不是一名合格的中医生,更不会是一名优秀的中医生!不管你是否真跟所谓老专家坐诊,不管你成绩多优秀,拿过多少的名利!这些不代表你中医水平有多高。因为从你所发表的这段文字看的出来,当然,我还得说一句:你不配作中医生,你不配,知道么?

最后,傻子都看的出我严重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尊重你发言权利。不管是否楼主你亲身经历抑或转载。
离线angelhor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8-10-12
    
http://blog.sina.com.cn/angelhor
离线柳-柳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8-10-12
多谢
离线mhtmmh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8-10-14
看广州中医药大学能否拯救中医
关于下发《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
范围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卫医发〔2001〕1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部属、部管医院:

  为进一步做好医师执业注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

     2、《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说明

卫   生  部             

中医药局             

二○○一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1:

    

    

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做好医师执业注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特对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规定如下:

  一、医师执业范围。

  (一)临床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1、内科专业;

  2、外科专业;

  3、妇产科专业;

  4、儿科专业;

  5、眼耳鼻咽喉科专业;

  6、皮肤病与性病专业;

  7、精神卫生专业;

  8、职业病专业;

  9、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10、医学检验、病理专业;

  11、全科医学专业;

  12、急救医学专业;

  13、康复医学专业;

  14、预防保健专业;

  15、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专业;

  1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

  1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二)口腔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1、口腔专业;

  2、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三)公共卫生医师执业范围:

  1、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2、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四)中医类别(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

  1、中医专业;

  2、中西医结合专业;

  3、蒙医专业;

  4、藏医专业;

  5、维医专业;

  6、傣医专业;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二、医师进行执业注册的类别必须以取得医师资格的类别为依据。医师依法取得两个或两个类别以上医师资格的,除以下两款情况之外,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及其中一个相应的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从事执业活动。医师不得从事执业注册范围以外其他专业的执业活动。

  在县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执业的临床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公共卫生类医师资格,可申请增加公共卫生类别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执业的公共卫生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临床类医师资格,可申请增加临床类别相关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三、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执业的临床医师,其执业范围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在医疗机构中执业的临床医师以妇产科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的,其范围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科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方可申请注册全科医学专业作为执业范围。

  五、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超范围执业:

  (一)对病人实施紧急医疗救护的;

  (二)临床医师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定》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等,进行临床转科的;

  (三)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承担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

  (四)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执业范围:

  (一)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的;

  (二)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所受培训专业的。

  跨类别变更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七、申请变更执业范围,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

  (二)《医师资格证书》;

  (三)《医师执业证书》;

  (四)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五)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

  (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八、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其他专业应报卫生部备案,中医类别医师其他专业,应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执业医师考试条件

   第九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十条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执业医师法》明确规定医师按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这规定本来无错,但是中医还是中西医临床都属于中医类别,报名考试的时候只能报考中医师,不管你学的是五年还是七年,还是赤脚医生,或者是师带徒的。注册的时候根据你的医师资格类别,考中医师的只能注册为中医专业,中西医临床的可以注册为中医或者中西医结合。按照《执业医师法规定》,中医师是不能跨类别执业的,也就是 说中医师不可以在综合医院除了 中医科以外的任何科里执业,否则就是有非法行医的嫌疑。说是嫌疑是 因为法律比较模糊,没有明确中医师到底能不能开西医处方,能不能做手术,现在医疗环境那么差,要是出了医疗事故,医院可担当不了,为了避免医患纠纷,在综合医院里面工作的中医学生被统统赶到中医科,一部分下岗待业或者自谋出路。这样中医的路越来越窄,要是再不修订《执业医师法》明确中医的执业范围,中医到底能不能开西医处方,到底能不能做手术,不用几年,中医真的完了,学中医的学生那悲惨命运或许才会结束。
    我郑重声明:我不是散布遥远,我说的是现实,我相信所有中医师都有这种因法律模糊带来的困惑和焦虑,我们要寻找出路,首先得从法律上得到保障。要是医师法规定无论中医还是西医,在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时候想报考中医还是西医不做限制,只要考合格就可以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者将中医纳入临床医学的一个专业,规定中医师享有西医临床医师同样的处方权,那么我相信中医不会是现在的这个快要灭亡的命运。我热爱中医,但是我要生存,我人微言轻,我想把我的想法告诉你们,因为你们是广州中医药大学的学生或者老师,是国内中医的领导者,你们力量大,有发言权,当中还有人大代表,要是你们都不能推动《执业医师法》修改的话,那么中医在政策法律的边缘化作用下真的快玩完了。这任重道远的任务恐怕就要广州中医药大学的老师和学生身上了。
离线hyc777hyc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8-10-15
我现在在一个二甲综合医院工作,外科也有我们学校毕业的医生,其实很多医院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学中医的一定要去中医科,能干什么就去什么,有关系哪个科都可以去。
离线强仔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8-10-17
按“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楼主可变更执业范围:
  

六、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执业范围:

  (一)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的;

  (二)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所受培训专业的。
离线mhtmmh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8-10-18
中医类别是不能更改为临床类别的
老大,你看清楚了在说,可以变更的是在同一类别,比如说:你的执业资格证是临床类别,你注册的执业专业是内科,可以变更为临床下属的所有专业如下:
    1、内科专业;

  2、外科专业;

  3、妇产科专业;

  4、儿科专业;

  5、眼耳鼻咽喉科专业;

  6、皮肤病与性病专业;

  7、精神卫生专业;

  8、职业病专业;

  9、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10、医学检验、病理专业;

  11、全科医学专业;

  12、急救医学专业;

  13、康复医学专业;

  14、预防保健专业;

  15、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专业;

  1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

  1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如果你的执业资格是中医类别,你可以注册的专业如下:
    中医类别(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

  1、中医专业;

  2、中西医结合专业;

  3、蒙医专业;

  4、藏医专业;

  5、维医专业;

  6、傣医专业;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执业医师法明确规定:跨类别变更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也就是说,你的执业资格是中医类别,出了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外,你就无法注册比如:外科,内科,儿科,骨科,等等专业。
    医师法规定: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综上所述:中医类别的医师,你有天大的本事,不管你学5年还是7年,奋斗一辈子,你的 执业专业依然是中医,要是干了西医的活,你就有跨类别执业非法行医的嫌疑。所以说,法律在限制、在排斥中医,国家口口声声说是要 保护发展中医,但是在实际中却是处处打击排斥中医,把中医边缘化。现在急需要修改执业医师法,给中医师象临床医师一样的处方权和执业专业,经过进修或者培训,或者取得另一类别更高学历的可以更改执业资格类别和专业,这样对于中医师来说才有奋斗的目标和动力,要不一个中医儿科博士,他的执业类别只能考中医类别,他的执业专业只能注册为中医专业,不能注册为儿科,他在执业过程中,干了西医的活,按照法律规定是属于非法行医的。所以告诉大家,你 学历再高,本事在大,不 解决法律的模糊,给中医师与临床医师同样的地位,你的努力白费了,一个中医博士还不如一个西医院校的临床本科生的。
离线柳-柳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8-10-18
那么执着的西医思想、、、没觉得中医类就一定比西医差
离线jeyjay51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8-10-19
引用第9楼89475332于2008-10-12 15:28发表的  :
说得真他*妈*的*对,现在是什么社会,要逼我们走绝路啊,你们这群学生,不要太天真了,到头来害的是你们自己。

”你们这些学生“???????你不是学生?而且你不是中医学生??!!!!!!造谣者,抵中医,必诛之!!!!!
我暗恋你,是因为遇见你的时候买戴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