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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 历史中 究竟什么东西才是衡量个人能力的标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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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kuawayi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1-04-22
nba 历史中 究竟什么东西才是衡量个人能力的标准

看见大家蜜呀黑呀的不亦乐乎,我也来个帖子供大家娱乐一下。

来论坛很久了,总觉着大家对个人能力的认定上有些偏颇,比如,张伯伦和乔丹,张伯伦和奥尼尔,奥尼尔对科比,乔丹对科比

首先我把我心目中个人能力的排位说出来:1,乔丹,,2张伯伦,3奥尼尔

原因:联盟中衡量个人能力的最高荣誉是什么?有人说是总冠军,有人说常规赛mvp,有人说是fmvp,其实你们都错了,联盟衡量个人能力的最高荣誉是为因为某一个人的太过bug而修改联盟规则。

历史上获得过这个荣誉的寥寥无几,最早的是乔治麦肯,历史上的第一个天皇巨星,联盟因为他把三秒区从8码扩大到12码。这个就不说了,因为这项规则是因为他改变只是一个误传,在当时是越来越多的弹跳出色身体强壮的大个子加入这项运动,规则不得不做改变已适应当时的情况,只不过乔治麦肯是他们中间的佼佼者而已,所以我没将麦肯放入这个名单里面。因为在8码里三秒线里面,张伯伦和奥尼尔同样会辉煌闪耀巨星的光芒。

张伯伦了,联盟因为他有过主要是三秒区从12码扩大到16码,进攻干扰球,罚球时禁止从罚球线上起跳扣篮的多项规则的修改。
奥尼尔,联盟为了他个人再次扩大了三秒范围,并且增加了篮下合理冲撞区

根据张伯伦和奥尼尔的修改类型可以判断 张伯伦和奥尼尔同属强力中锋的类型,而且我们都知道奥尼尔是纯凭身高,力量,弹跳,速度等身体素质吃饭的中锋,他的手感和基本技术明显不行,而相对张伯伦来说,身高,力量,速度无一在在奥尼尔之下,弹跳还要比奥尼尔出色,同一类型的比较,肯定是更出色的优胜,所以张伯伦无疑问胜出。

乔丹法则我在这里就不再解释了。我只想说的是  在乔丹个人身体状况最好的88-93赛季,是笼罩在反孤立单打法则的阴影之下的,一个单打顶级的球员,却不准他的球队创造出他完全和别人单挑的情况。而且这个规则刚好在他巅峰赛季结束就被废除,,这好像也是唯一被改掉又改回来的规则,仿佛就是为了限制乔丹一个人的法则。真是一种历史的悲哀。

张伯伦和乔丹的比较是较难比较的,首先他们不是同一类型同一位置的球员。从身体上来说,张伯伦更高更强壮,弹跳也不在乔丹之下。乔丹速度更快,篮球基本技术显然更好。禁区内张伯伦显然更厉害,乔丹外线则会打的张伯伦找不着北。貌似无法比较,其实从规则的改变上可以分辨他两的略微差距,内线球员不止一次被修改规则限制,说明凭身体的天才依然会层出不穷。而外线的限制仅有一个那就是乔丹,而且限制的主要是战术方面也就是说明,乔丹并不是单纯依靠身体bug无敌的情况再打球。在身体条件差距不大的情形下,技术更好的那个胜率显然更大。我斗胆将他排在张伯伦之前,但是他们的差距并不像张伯伦和奥尼尔的差距明显。

其他的人,没资格进入到这个个人能力顶级的俱乐部来,包括拉塞尔,伯德,魔术师等等。例如巴克利,联盟为他创建,背身单打五秒的规则,但是这种某一技术动作的限制上的说服力并不足让他进入以上行列。

既然詹姆斯和科比是论坛的大热门,显然不评价他们的个人能力不会引起别人注意的,那我就再多一句嘴。他们两个到目前为止也是没资格进入这个行列的。

科比和詹姆斯,联盟并没有什么限制他们得分的规则出现,相反,联盟为了鼓励他们的得分,改变了一些规则以更加有利于进攻得分。科比,81分和连续50加等等辉煌纪录基本出于联盟修改规则之后,不能说科比全靠规则而否认他的个人能力,但是至少多少是占了一点规则的光的
而詹姆斯,居然联盟也为他修改了规则,是的,你没看错。听说联盟为了照顾詹姆斯这种先走一步在排球的习惯从而修改了走步规则,为了照顾而改变规则真是有点好笑。

所以我认为科比个人能力强于詹姆斯


离线医学浪子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