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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4楼文盲于2008-12-20 14:00发表的 :小弟觉得如果移帖的话,倒还说为了版面结构合理性,但是合并个人就并不敢苟同了……这让人觉得有点侵权,本人跟JOYCE并不相识,我发的帖跟她虽然相同,但这完全是个人的事,硬是把两个人的帖合并在一起,而且事先又不征求本人的同意,这种做法是否有点过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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